您好,歡迎進入洛陽代理記賬|洛陽公司注冊|洛陽資質代辦|洛陽稅務籌劃-河南智德會計服務有限公司!

洛陽代理記賬|洛陽公司注冊|洛陽資質代辦|洛陽稅務籌劃-河南智德會計服務有限公司

服務熱線:15236678105
洛陽出口企業(yè)放棄退(免)稅報告?設定依據(jù)
您的位置: 主頁 > 洛陽出口企業(yè)放棄退(免)稅報告?設定依據(jù)

洛陽出口企業(yè)放棄退(免)稅報告設定依據(jù)

 

  1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65 號)第二條

 

  出口企業(yè)或其他單位可以放棄全部適用退(免)稅政策出口貨物勞務的退(免)稅,并選擇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征稅政策。放棄適用退(免)稅政策的出口企業(yè)或其他單位,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《出口貨物勞務放棄退(免)稅聲明》(附件2),辦理備案手續(xù)。自備案次日起36個月內,其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(免)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,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征稅政策。

 

 

  2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〉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號)第三條第(六)項

 

  3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(fā)布〈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(免)稅管理辦法〉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第 11 號)第二十條

 

 


15236678105